苏卫规划〔2017〕3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我委制定了《江苏省“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江苏省“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更大突破、迈上新台阶的攻坚期。为推动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江苏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根据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总体框架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的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加大推进力度,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框架体系日趋完善。印发了《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关于推进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实施〈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细则》等文件,明确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和主要任务。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初步建立了全省健康信息传输网络和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以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等数据库,初步实现了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传染病等疾病监测网络直报、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妇幼卫生监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药品采购供应保障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加快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服务水平得到提高,中医药管理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信息标准和安全不断加强。制定了江苏省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数据集与分类代码、区域平台应用分级评价标准等,各级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虽然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构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两聚一高”新江苏战略目标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资源整合与利用不够。存在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和多头管理、多头采集、多系统并存等问题,信息“孤岛”和“烟囱”依然存在,业务协同与共享服务有待加强。信息标准应用不够。已有标准执行不到位,数据质量不高,术语和代码类标准不够完善、统一。人才和资金保障相对匮乏。专业机构不健全,人才供给总量不足,复合型人才尤为短缺,资金投入尚未形成政府、机构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信息安全仍待加强。信息化自主可控、自我保障能力不强,随着应用的不断深入,健康隐私保护、网络安全防护等难度日益增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亟需加强。
当前,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健康医疗领域正在催生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出现,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卫生计生行业职能转变、优化服务、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从需求层面看,“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慢性病防控形势严峻、居民健康意识增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刚性内需日趋增加;从政策层面看,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远程医疗与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等,需要新的管理方式提供支撑;从技术层面看,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应用普及,为智慧医疗、智慧健康提供了有效手段;从资本层面看,“互联网+”热潮驱使各类资本进入健康领域,带来新的理念和更广阔的应用前景。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势而谋,顺势而为,不断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围绕深化医改、服务民生,以居民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加快建立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着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着力信息化行业治理能力提升,着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健康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应用为本。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和应用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进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进行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与健康需求。
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统筹协调,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消除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强化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格局。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集约化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效益。
3、创新驱动、共建共享。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动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管理方式创新。鼓励各级各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局面,扩大健康医疗资源有效供给。
4、强化标准、确保安全。按照法规为本、标准先行、安全为上、保护隐私的要求,处理好应用与安全的关系,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安全技术防范能力,确保信息安全可控,推动应用有序开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支持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以区域为重点的全员人口信息、服务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健康知识数据库实现有效共享,惠及民生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普遍开展,与健康江苏和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相适应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显著作用。
1、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分级评价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达到四级及以上的超过一半;各级平台全面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2、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达到四级以上的超过40家。
3、以县(市、区)为单位,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管理准确率≥95%;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管理率≥80%,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服务对象全面授权开放使用。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所有县(市)都建有支持基层的网络化的区域影像、心电、检验检查中心。
5、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基于医院信息系统的传染病监测自动报告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1、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运维、管理制度,以及人才培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2、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建设思路、基本框架和建设路径,指导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3、健全信息化标准体系。完善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医疗与健康业务术语、应用编码、共享接口等标准;开展标准应用符合性测评,推动标准应用落地。
4、营造信息化发展氛围。加大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宣传力度;发挥学术团体作用,开展专项培训和专题研究,组织跨地区、跨行业、国际间交流与合作,营造政府统筹、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便民惠民、合作共赢的发展环境。
(二)强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安全防范能力
5、完善网络与数据中心建设。利用卫生计生专网、电子政务网、互联网等网络资源,实现各级各类机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建设区域性的医疗健康云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提供数据存储、共享、备份服务。
6、完善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平台互联互通与务实应用水平,对接各条、块业务系统,整合医院、基层、公共卫生等机构服务信息,支持业务监管、绩效考核和跨地区、跨机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交互,支持疾病监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等业务。
7、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不断增强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引导和促进国产密码应用,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重要业务信息系统中采用安全可靠的国产密码技术和产品,建立电子认证互信互认机制;建立和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以及电子签名、数据加密等安全保障机制。
(三)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保障水平
8、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1)构建医院信息平台。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实行院内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与区域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有力支撑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实施临床路径和病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成本,保障医疗安全。开展医疗服务信息惠民行动,为患者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程信息管理,提供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一站式”服务,改善看病就医体验。
(2)开展分级诊疗服务。完善省及各地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功能,统筹建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医联体业务一体化管理、网上统一支付等信息系统,支持分级诊疗业务开展。推动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诊疗信息共享、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连续记录,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业务协同。
9、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
(1)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省级公共卫生疾病监控信息平台,完善与国家、市、县之间的信息交互。统筹开展病媒生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环境对人群危害因素监测、死亡登记管理、职业病防治服务管理、传染病病原快速识别、肿瘤随访登记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等核心业务系统开发。推进基于医院信息系统的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监测信息自动报告,推进出生登记信息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一体化。开展“互联网+”传染病、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预防接种等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提高疾病防控水平。
(2)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化。基于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完善许可、监督、处罚、投诉举报、突发事件处置等业务系统,开展“互联网+”移动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建立面向机构和执业人群的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服务。
(3)血液管理信息化。实现血液采集、库存、供应、使用各环节的有效监控和追溯查验,实现联网异地用血调剂、报销;推动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联网运行,试点开展临床用血状况和输血不良反应监测与预警分析,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
(4)卫生应急信息化。实现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系统、120急救调度系统、医院临床信息系统,以及采供血机构信息系统等衔接,形成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的主动监测、应急处置和防范控制能力。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化。依托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动态采集、全面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实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实时查看、在线考核、统计汇总等功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0、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信息化。建立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以及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产前诊断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实现与区域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
11、推进生育服务信息化。实现全员人口数据库动态管理,形成人口基础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校核机制;加强生育登记、分娩登记和出生信息的采集与监测,支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支持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评估;开展以家庭为主体的信息管理和辅助决策支撑应用,为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依据。
12、推进卫生计生科教管理信息化。完善卫生计生科研管理平台,实行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适宜技术等网上申报、评审、公示,加强“科教强卫工程”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做到人员招录、过程管理、结业管理等信息全程跟踪服务,开展培训绩效综合评估。
13、推进中医药管理服务信息化。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构建省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医药数据中心,为基层提供中医辅助诊断、中医药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开展服务监管,全面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14、推进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信息化。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管平台,开展用药行为监测,强化全程监管,规范采购、用药行为,支持基本药物政策不断完善。
15、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深入应用,保障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连续记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综合利用,有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支持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
(2)构建家庭医生“云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家庭医生“云服务”平台,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盟”,建立“上级医生-家庭医生-居民”之间的互动机制,指导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3)建设面向基层的临床辅助诊疗知识库。统筹相关资源,建立中西医临床诊疗知识库,引入成熟度较高且适应基层的智能诊断系统,提供基层系统有效集成、共享使用,切实帮助基层提升服务水平。
16、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
(1)加强卫生计生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各级卫生计生政务服务网站功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应用,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效能。
(2)完善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规范化培训、职称晋升、绩效管理、定期考核、日常监管等与医护人员行为相关信息,形成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动态数据库,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服务信息。
(3)加强财务信息综合监管。建立卫生计生财务信息综合监管平台,重点监管公立医院收支情况、服务次均费用及增幅、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关注的财务信息;加强对成本、预算、价格、费用等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为卫生计生经济政策制定提供大数据支撑。
(4)加强干部保健信息管理。完善干部保健信息系统,整合干部体检、疗养、控费管理、诊疗服务等信息,建立干部保健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干部健康管理,提升体检、疗养、医疗费用等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拓宽人口健康信息化惠民服务领域
17、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以居民健康卡(或居民身份证)为联结介质,依托省、市、县级健康信息平台,提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存储、调阅的身份认证,以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的便利结算,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
18、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市、县级依托中心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建立区域心电、影像、检验检查、病理等中心,为基层提供集中诊断等远程服务。省级建立远程医疗管理中心和危重疾病远程会诊中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监管和危重疾病远程医疗服务支持。
19、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1)统一健康服务门户。充分运用“12320”公共服务资源,提供健康信息综合服务。以网站、APP、微信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就诊、用药、检验检查报告和健康档案查询、健康信息咨询等,引导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促进健康医疗物联网发展。运用物联网监测、移动互联等终端,开展实时体征监测,为诊疗与健康管理对象、养老机构、重点人群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远程看护等服务。积极参与无锡世界物联网大会,扩大健康医疗物联网应用示范效应。
(3)开展健康信息便民服务。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支持就医流程优化、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服务创新,建立医院、社区、公众共同参与的健康管理模式和适应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互联网+”健康医疗便民服务体系。
(五)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20、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治理应用。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评估监测,对健康江苏建设主要指标、居民健康状况重要数据等开展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估。综合运用大数据资源和手段,健全医院评价体系,推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21、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临床科研应用。依托省市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聚集相关资源,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开展肿瘤等疑难疾病诊治、慢病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推动精准医疗发展。
22、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决策预警应用。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医院信息平台、地理信息资源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居民健康、食源性等疾病动态监测,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综合指挥调度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智慧健康服务工程
建立和完善“36511-2”智慧健康信息化服务总体架构,即构建省、市、县三级健康信息平台,支持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六项业务,完善全员人口、服务资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五大数据库,应用一张健康信息传输专网和一张居民健康卡(或居民身份证),强化信息安全与标准两项支撑体系。
1、省、市、县(市)级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1)全省统一规划,综合利用卫生计生信息传输主干网、电子政务网、互联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稳定、高效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2)建设符合标准的省、市、县级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和省级灾备中心,支持安全、高效的健康信息服务。
(3)实现省与市、县级平台,市、县级平台与所辖区域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传输。
2、各类资源数据库建设项目
(1)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基于全员人口信息,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孕产妇分娩登记、出生与死亡信息登记、居民健康卡注册、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注册等功能应用。
(2)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数据库。对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大型设备等服务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3)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实现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检等居民健康信息的连续记录,满足医务人员和居民个人查询管理需要。
(4)电子病历数据库。通过区域平台将电子病历摘要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集利用。
(5)健康知识与决策支持数据库。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健康与诊疗知识数据库,开发医院监管、医改监测、绩效考核、综合监督、疫情监测预警等决策支持数据库。
3、信息化务实应用项目
(1)惠民便民应用。面向患者、居民,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方式,提供预约挂号、诊疗费用、检验检查报告、健康档案等信息查询服务,让居民主动参与健康管理;运用物联网技术,采集特定对象居家健康生理指标,便于社区医生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监测和个性化健康服务。
(2)医疗业务应用。面向医务人员,提供健康档案浏览服务、职业生涯成长服务、临床知识库服务、科研教学支持服务、医患互动服务和社交平台等服务。
(3)行政管理应用。面向管理人员,提供辅助决策支持、绩效管理、资源管理等服务,提供辖区内医疗机构、诊断及药品、专家、床位、血液库存、急救车辆等服务资源信息,支持应急状态下资源统一调度与分配管理。
4、远程医疗服务项目
建设面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集中读片、出具诊断报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医学咨询等业务。建立集约化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平台)。
(二)“三个一”工程
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力争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健康管理服务创新,助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引导签约服务,健全完善家庭医生制度。通过开展签约服务,畅通基层医生与居民联络渠道,建立稳定、信任的服务关系,让居民享受方便快捷、更为贴心的连续性、综合性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2、强化动态管理,规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建档从数量向质量、从简单记录向综合利用转变,从主要关注建档率等数量指标向重点关注建档质量等效率指标转变,真正发挥健康档案建档实际效用。
3、采取多方合作,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设进程。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管理、医疗机构就诊、预防接种、妇幼保健、采供血等业务,面向服务对象发卡,推动居民健康卡扩大覆盖。支持与金融机构、市民卡公司等第三方合作,实现“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对暂不具备发卡条件地区,使用居民身份证代替健康卡接受服务,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服务信息的跟踪管理。
4、实行上下联动,促进“三个一”有机融合。以签约服务为纽带,完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卡应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三位一体”的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
(三)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
结合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产业园试点示范项目,整合相关资源,突出健康医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开展人口发展、临床科研、公共卫生、药品研发使用、中医药、医疗保险、行业治理等领域大数据应用。
1、人口发展大数据应用。基于全员人口数据库,开展包括人口数量、结构、分布、迁移、健康需求等在内的人口发展大数据研究分析,为资源配置、服务创新,有效应对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政策调整等提供科学依据。
2、医学科研与临床大数据应用。依托全省已有资源,协调建设一批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和儿科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引导医疗机构开展包括临床药物、诊疗方案、医疗质量、疗效与进展、预后评估、基因图谱、诊疗知识库、智能辅助,以及就诊人群、疾病病种与负担等方面的基于大数据的医学与临床应用研究,推动精准医疗发展。
3、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突破公共卫生人工报卡、现场调查等传统方式,开展基于互联网监测、服务监测、报告监测相结合的大数据疾病监测模式,解决传统方式难以及时获取第一手信息等问题,提高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完善疾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流行病学分析、疫情研判和疾病防控。
4、药品大数据应用。引导参与多方合作,围绕重大疾病临床用药研制、药物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等需求,建立药物副作用预测、创新药物研发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5、医疗保险大数据应用。开展医保基金异常预警、费用影响因素分析、增长趋势预测、保险精算服务等研究,支持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按总额控制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中医药大数据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中医诊疗研究,实现对中医药治疗疗效、时效、手段和毒副反应等全面评估,包括:中医药临床应用分析、不良反应监测预警、针灸等中医治疗手段分析、中医药学文献数据挖掘等。
7、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开展服务行为、服务安全、服务费用管理监控,使监管内容和范围更加全面、及时,更加贴近实际,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动态全程,提供基于大数据的服务绩效评价与管理决策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化统筹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类卫生计生机构要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开展信息化工作。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信息化专门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二、三级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应设置独立的信息化工作科室。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机构、科室的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统筹管理服务水平。
(二)开展培训,提高信息化服务意识
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探索设立卫生信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培养培育一批具备较强信息化管理意识和专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绩效政策,让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发挥好作用。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专家智囊作用,为人口健康信息化出谋划策、提供咨询。
(三)拓宽渠道,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支持的力度;二、三级公立医院每年投入信息化建设自筹资金,应不低于业务收入的1.5%,并将其纳入机构运营成本。同时,创新发展思路和市场化营运服务模式,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可持续发展长效保障机制。
(四)强化考评,提高信息化建设绩效
各地、各单位要将信息化与业务、管理、服务工作同步要求、同步设计、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做到相互融合与促进发展。要将信息化工作纳入综合目标和责任管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实际效益。
六、强化实施评估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与本规划衔接,制订好本地区、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职能与分工,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工程和项目实施,落实建设发展任务。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有效途径,着力突破发展瓶颈和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监测评价制度,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发展策略、保障措施,推动指标任务完成和规划目标实现。